非編制內人員或不具正式學籍學生申請辦理圖書館借書證辦法

為提升辦理借書證審核之正確性及建檔效率,敬請各單位以線上電子公文上簽方式申請,公文請檢附人員資料清冊電子檔,檔案欄位請符合圖書館讀者檔建檔格式,核決權限請設定至圖書館,以加速圖書館轉入自動化借還書系統之處理時效,短期訪問學人(訪校期間未達一個月)得以申請表替代電子公文。
(1)
適用對象︰包括非編制內人員如各系所博士後研究員、諮商中心實習老師、專任輔導人員、附設單位管理委員會所轄之單位(如立報、知識經濟發展研究院(民調中心)等);以及未具正式學籍學生如公共事務處姊妹校交換生、管理學院IMBA學生(成大)、終身教育學院學分班學生等,請各單位協助上述人員遵守圖書館閱覽借書規則各項相關規定,以維護校內師生公平利用資料的權利。
(2)
若無本校核發之服務證、學生證、學員證或借書證者,首次借書時,請帶一吋照片及身分證件至圖書館二樓櫃台辦理借書證。
(3)
科技部專任研究計畫助理請向圖書館二樓櫃台填寫借書申請表,由計畫主持人簽章。
(4)
非授課期間的兼任教師,若取得聘任系所單位出具之續聘證明,該兼任教師得於未授課期間持續享有本校圖書館兼任教師之借書權益,期限以一學期為限。若兼任教師不再於本校授課,則停止借書權益。(依據 99-2 圖書資訊發展委員會會議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