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際圖書互借合作館及相關規定

    • 證件借用方式:本校專任教職員生可憑服務證/學生證(不需押證件)至圖書館二樓櫃檯借出館際借書證。
    • 證件借閱張數:自2008年2月18日起,每人每次可借兩張館際借書證。
    • 證件借期:

(1)  各館證件借期七天,北區聯盟各圖書館證件借期一個月,請於期 限內憑館際借書證至各合作館借書,合作館請詳見下表。

(2)  文山區圖書館聯盟教職員借書證,證件借期視身分別而定(教師為八週,職員為六週),證件歸還時須還清圖書;借用「教職員借書證」請事先告知櫃檯,否則視同借用一般證件。

  • 證件逾期或遺失罰則:證件逾期歸還,所有館際互借服務將停權一個月,並暫停館藏借閱服務;證件遺失則視各館規定繳交補發證件之費用。

北區大學圖書館館際合作聯盟之規則簡表

聯盟合作館 國立中央大學、中央警察大學、中原大學、元智大學、長庚大學、國防大學(率真總館、復興崗分中心、中正嶺分中心)、國防醫學院、國立體育大學(原國立體育學院)、健行科技大學(原清雲科技大學)、萬能科技大學、輔仁大學、銘傳大學(士林、桃園校區)、龍華科技大學、明志科技大學、長庚科技大學(原長庚技術學院)、華梵大學、開南大學、南亞技術學院(原桃園創新技術學院)、聖約翰科技大學、陸軍專科學校等廿校圖書館(含本館共計21所學校)。
證件張數 20
使用方式 服務對象 本校學生及編制內教職員工
證件借期 1個月
可借冊數 每校均可借圖書5冊
圖書借期 即證件借期。亦即證件歸還時,所借圖書均應還清。
逾期罰則 依各合作館之相關規定辦理
其他規定 不可預約及續借、不提供代借或代還服務。
備註 使用者需持館際借書證登錄表到聯盟合作館借書,還證時,亦需繳回登錄表之正本,並還清所借圖書。